?徐華清
應對氣候變化是人類共同事業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氣候變化是全球性挑戰,任何一國都無法置身事外。應對氣候變化是全人類的共同事業。各國唯有團結合作,一起向未來,才能有效加以應對。
全球氣候變化是當今人類社會面臨的最為重大的非傳統安全問題之一。氣候變化帶給人類的挑戰是現實的、嚴峻的、長遠的,現有科學認識已進一步意識到氣候危機的嚴峻性和緊迫性。在2019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主席在大會致辭中明確指出,我們正在進入氣候危機中。2021年發布的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第一工作組報告警示,目前全球氣溫較工業化之前已升高1.1度,未來20年內或升高超過1.5度。如果二氧化碳濃度延續過去的增長態勢,人類將快速逼近“氣候臨界”,全球溫升一旦突破臨界點,氣候災害發生頻率和強度將大幅上升。2021年以來,氣候變化帶來的極端氣候災害在全球肆虐,特別是2022年全球范圍發生的極端高溫與干旱等氣候事件,使得“氣候臨界”加速迫近,氣候變化對人類生存所依賴的自然與社會帶來的巨大風險與安全效應進一步凸顯。
人類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命運共同體。宇宙只有一個地球,人類共有一個家園。自進入工業文明時代以來,人類在創造巨大物質財富的同時,也加速了對自然資源的攫取,打破了地球生態系統平衡,人與自然深層次矛盾日益顯現,特別是工業革命以來發達國家大量消耗化石燃料排放大量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造成全球氣候變暖。近年來,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喪失、荒漠化加劇等,給人類生存和發展帶來嚴峻挑戰。面對全球氣候治理前所未有的困難,沒有哪個國家能夠獨自應對這一系列的各種挑戰,也沒有哪個國家能夠退回到自我封閉的孤島,國際社會應以前所未有的雄心和行動,勇于擔當,勠力同心,共同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
攜手合作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人類面臨的所有全球性問題,任何一國想單打獨斗都無法解決,必須開展全球行動、全球應對、全球合作。《巴黎協定》的達成是全球氣候治理史上的里程碑,但這不是終點,而是新的起點。作為全球治理的一個重要領域,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努力是一面鏡子,給我們探索未來全球治理模式、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帶來寶貴啟示。只有倡導綠色、低碳、循環、可持續的生產生活方式,平衡推進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不斷開拓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才能建設一個清潔美麗的世界。
引導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在發展框架內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要發揮發展中大國的引領作用,加強南南合作以及同周邊國家的合作,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資金、技術支持,幫助提高環境治理能力,共同打造綠色“一帶一路”。
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積極推動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造成氣候變化上歷史責任不同,發展需求和能力也存在差異,用統一尺度來限制是不適當的,也是不公平的。發達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應多作表率,同時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困難和關切應當得到充分重視。國際社會應深化伙伴關系,提升合作水平,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征程中取長補短、互學互鑒、互利共贏,實現共同發展,惠及全人類。
堅持正確義利觀,積極參與氣候變化國際合作。多年來,中國政府認真落實氣候變化領域南南合作政策承諾,通過建設低碳示范區,援助氣象衛星、光伏發電系統和照明設備、新能源汽車、環境監測設備、清潔爐灶等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物資,幫助有關國家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截至2022年6月,中國已在南南合作框架下與38個發展中國家簽署43份氣候變化合作文件,已幫助28個國家實施37項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項目,舉辦100余期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培訓班,培訓對象超過4000人。2021年,中國宣布啟動中非應對氣候變化3年行動計劃專項,2022年成立中國—太平洋島國應對氣候變化合作中心,持續為發展中國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不斷作出中國貢獻。
堅持綠色發展理念,積極引導氣候變化國際合作。近年來,中國發起了系列綠色行動倡議,采取綠色基建、綠色能源、綠色交通、綠色金融等一系列舉措,著力加快“一帶一路”投資合作綠色轉型,支持共建“一帶一路”國家開展清潔能源開發利用,讓綠色成為共建“一帶一路”的底色。至2022年7月初,中國同149個國家(包含134個發展中國家)及32個國際組織簽署超200份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并建立超過90個雙邊合作機制,為共建“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奠定了全方位、多元化的合作伙伴基礎。2021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七十六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提出全球發展倡議,強調加快綠色低碳轉型,實現綠色復蘇發展,并鄭重宣布中國將大力支持發展中國家能源綠色低碳發展,不再新建境外煤電項目,引得國際社會廣泛好評。
共同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多邊主義,全面落實《巴黎協定》,共同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
中國領導人氣候外交增強全球氣候治理凝聚力。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在重要會議和活動中闡釋中國的全球氣候治理主張,推動全球氣候治理取得重大進展。2015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氣候變化巴黎大會并發表重要講話,明確提出一份成功的國際協議,應該有利于實現公約目標,引領綠色發展;應該有利于凝聚全球力量,鼓勵廣泛參與;應該有利于加大投入,強化行動保障;應該有利于照顧各國國情,講求務實有效。2016年9月,中國首次將氣候變化議題納入G20議程,習近平總書記親自交存中國批準《巴黎協定》的法律文書,推動《巴黎協定》快速生效。2017年,在全球氣候治理面臨重大不確定性時,習近平總書記多次表明中方堅定支持《巴黎協定》的態度,推動全球氣候治理向前發展。2020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宣布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極大地提振和強化了國際社會共同實施《巴黎協定》的信心和定力。正如聯合國前秘書長潘基文所評價,中國為《巴黎協定》的達成、氣候變化巴黎大會的成功作出了歷史性的貢獻、基礎的貢獻、重要的貢獻、關鍵的貢獻。
中國積極踐行承諾提升全球氣候治理的影響力。作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非附件一締約方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積極履行應盡的國際義務和責任,信守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承諾。202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8.4%,超過承諾的40%—45%目標;中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15.9%,比2005年提升8.5個百分點,同樣超出承諾的15%目標;中國森林面積達2.2億公頃,森林蓄積量為175.6億立方米,均已大幅超額完成原定承諾目標。2021年,中國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突破11億千瓦,風、光、水、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均穩居世界第一,新能源汽車銷量達到352萬輛,位居全球第一。
中國統籌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彰顯中國貢獻和大國擔當。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范風險的原則,保持戰略定力,增強戰略自信,科學研究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將用全球歷史上最短的時間完成全球最高的碳排放強度降幅,實現從碳達峰到碳中和,不僅體現了雄心力度、需要付出艱苦卓絕的努力,也體現了同世界各國一道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堅定決心和務實行動,為推進全球氣候治理貢獻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和中國力量。應對氣候變化是一項系統工程,創新應對氣候變化路徑,實現可持續發展,老路走不通,創新是出路,必須堅持綠色低碳的氣候治理新思路,加快形成各盡所能的氣候治理新體系,努力開創合作共贏的氣候治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