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有效落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巴黎協定》相關決議要求,近日,中國正式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變化第一次雙年透明度報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變化第四次兩年更新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國家溫室氣體清單,國家自主貢獻進展,減緩政策行動及其減排效果,氣候變化影響和適應,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需求及獲得的支持等信息,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應對氣候變化基本信息。國家溫室氣體清單全面參考《2006年IPCC國家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指南》,首次報告了我國2020—2021年國家溫室氣體清單,并對國家自主貢獻基年(2005年)以及歷次履約中已提交過的清單結果進行了回算。報告明確了我國2030年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口徑及進展,評估了氣候變化對我國自然生態系統和經濟社會系統的影響及相關損失損害,以及我國到2030年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需求及獲得的支持情況。
國家氣候戰略中心長期開展應對氣候變化透明度議題國際談判、履約報告編寫和國家溫室氣體清單編制研究,牽頭支撐了歷年氣候變化履約報告的編寫、提交和國際審評。下一步,國家氣候戰略中心將按照國際履約要求,做好第一次透明度雙年報國際審評及多邊審議相關準備,同時深入開展氣候變化履約常態化工作機制研究,繼續做好年度國家溫室氣體清單編制,為我國氣候變化履約提供持續、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