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第三批10個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的通知
發改辦氣候[2015]17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溫室氣體統計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目標,推動完成國務院《“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國發[2011]41號)提出的加快構建國家、地方、企業三級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工作體系,支持實施重點企業直接報送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制度,確保完成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等重點改革任務,我委已分兩批發布了14個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現第三批10個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印發你們,供開展相關工作參考使用。使用過程中的問題和意見,請及時反饋我委。
附件:(略)
1.造紙和紙制品生產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2.其他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3.電子設備制造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4.機械設備制造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5.礦山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6.食品、煙草及酒、飲料和精制茶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7.公共建筑運營單位(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和報告指南(試行)
8.陸上交通運輸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9.氟化工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10.工業其他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