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于開展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
發改氣候[2010]158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去年11月國務院提出我國2020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后,各地紛紛主動采取行動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不少地方提出發展低碳產業、建設低碳城市、倡導低碳生活,一些省市還向我委申請開展低碳試點工作。積極探索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既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又應對氣候變化、降低碳強度、推進綠色發展的做法和經驗,非常必要。經國務院領導同意,我委將組織開展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義
氣候變化深刻影響著人類生存和發展,是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重大挑戰。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也是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的重大機遇。我國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的重要階段,能源需求還將繼續增長,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同時,如何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妥善應對氣候變化,是一項全新的課題。我們必須堅持以我為主、從實際出發的方針,立足國情、統籌兼顧、綜合規劃,加大改革力度、完善體制機制,依靠科技進步、加強示范推廣,努力建設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產業體系和消費模式。開展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的試點,有利于充分調落實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的重要抓手。
二、試點范圍
根據地方申報情況,統籌考慮各地方的工作基礎和試點布局的代表性,經溝通和研究,我委確定首先在廣東、遼寧、湖北、陜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慶、深圳、廈門、杭州、南昌、貴陽、保定八市開展試點工作。
三、具體任務
(一)編制低碳發展規劃。試點省和試點城市要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全面納入本地區“十二五”規劃,研究制定試點省和試點城市低碳發展規劃。要開展調查研究,明確試點思路,發揮規劃綜合引導作用,將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節能增效、增加碳匯等工作結合起來,明確提出本地區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重點任務和具體措施,降低碳排放強度,積極探索低碳綠色發展模式。
(二)制定支持低碳綠色發展的配套政策。試點地區要發揮應對氣候變化與節能環保、新能源發展、生態建設等方面的協同效應,積極探索有利于節能減排和低碳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實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制,探索有效的政府引導和經濟激勵政策,研究運用市場機制推動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的落實。
?。ㄈ┘涌旖⒁缘吞寂欧艦樘卣鞯漠a業體系。試點地區要結合當地產業特色和發展戰略,加快低碳技術創新,推進低碳技術研發、示范和產業化,積極運用低碳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發展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培育壯大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同時要密切跟蹤低碳領域技術進步最新進展,積極推動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或與國外的聯合研發。
(四)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統計和管理體系。試點地區要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工作,建立完整的數據收集和核算系統,加強能力建設,提供機構和人員保障。
(五)積極倡導低碳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試點地區要舉辦面向各級、各部門領導干部的培訓活動,提高決策、執行等環節對氣候變化問題的重視程度和認識水平。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普及活動,鼓勵低碳生活方式和行為,推廣使用低碳產品,弘揚低碳生活理念,推動全民廣泛參與和自覺行動。
四、工作要求
低碳試點工作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需要切實加強領導,抓好落實,務求實效。試點地區要建立由主要領導負責抓總的工作機制,發展改革部門要負責做好相關組織協調工作;轄區內有試點城市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城市的支持和指導,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試點工作要結合本地實際,突出特色,大膽探索,注重積累成功經驗,堅決杜絕概念炒作和搞形象工程。試點地區要抓緊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并于8月31日前報送我委。
我委將與試點地區發展改革部門建立聯系機制,加強溝通交流,定期對試點進展情況進行評估,指導開展相關國際合作,加強能力建設,做好服務工作。對于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將及時總結,并加以推廣示范。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2)關于開展第二批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
發改氣候[2012]37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著力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總體要求和“十二五”規劃綱要關于開展低碳試點的任務部署,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確保實現我國2020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根據國務院印發的“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國發[2011]41號),我委將組織開展第二批國家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義
2010年7月,我委印發了《關于開展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氣候[2010]1587號)(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啟動第一批國家低嵌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锻ㄖ废掳l后,各試點地區高度重視,按照試點工作有關要求,積極推進本地區低碳試點工作,制定了低碳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逐步建立健全低碳試點工作機構,積極創新有利于低碳發展的體制機制,開展多層面的低碳試點,探索不同層次的低碳發展實踐形式,積累了大量分類指導的工作經驗,從整體上帶動和促進了全國范圍的低碳綠色發展。
我國幅員遼闊,東中西部地區發展階段不同、資源稟賦迥異,試點目標、主要任務、重點行動和實現路徑也不盡相同。擴大試點范圍、發揮不同地區比較優勢、促進地區間良性互動發展,探尋不同類型地區行之有效的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路徑、實現綠色低碳發展將成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主要舉措,對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具有重要意義。同時,擴大低碳發展試點還將彰顯我國同國際社會一道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決心和行動。
二、試點范圍
根據地方申報情況,統籌考慮各申報地區的工作基礎、示范性和試點布局的代表性等因素,經溝通和研究,我委確定在北京市、上海市、海南省和石家莊市、秦皇島市、晉城市、呼倫貝爾市、吉林市、大興安嶺地區、蘇州市、淮安市、鎮江市、寧波市、溫州市、池州市、南平市、景德鎮市、贛州市、青島市、濟源市、武漢市、廣州市、桂林市、廣元市、遵義市、昆明市、延安市、金昌市、烏魯木齊市開展第二批國家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
三、具體任務
(一)明確工作方向和原則要求。把全面協調可持續作為開展低碳試點的根本要求,以全面落實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為原則,進一步協調資源、能源、環境、發展與改善人民生活的關系,合理調整空間布局,積極創新體制機制,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發展的新格局,開創生態文明建設新局面。
(二)編制低碳發展規劃。結合本地區自然條件、資源稟賦和經濟基礎等方面情況,積極探索適合本地區的低碳綠色發展模式。發揮規劃綜合引導作用,將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節能增效、增加碳匯等工作結合起來。將低碳發展理念融入城市交通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城市規劃中。
(三)建立以低碳、綠色、環保、循環為特征的低碳產業體系。結合本地區產業特色和發展戰略,加快低碳技術研發示范和推廣應用。推廣綠色節能建筑,建設低碳交通網絡。大力發展低碳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探索建立重大新建項目溫室氣體排放準入門檻制度。
(四)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統計和管理體系。編制本地區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加強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工作,建立完整的數據收集和核算系統,加強能力建設,為制定地區溫室氣體減排政策提供依據。
(五)建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制。結合本地實際,確立科學合理的碳排放控制目標,并將減排任務分配到所轄行政區以及重點企業。制定本地區碳排放指標分解和考核辦法,對各考核責任主體的減排任務完成情況開展跟蹤評估和考核。
(六)積極倡導低碳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推動個人和家庭踐行綠色低碳生活理念。引導適度消費,抑制不合理消費,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推廣使用低碳產品,拓寬低碳產品銷售渠道。引導低碳住房需求模式。倡導公共交通、共乘交通、自行車、步行等低碳出行方式。
四、工作要求
低破試點工作涉及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等多個領域,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各試點省市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發展改革部門要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有試點任務的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低碳試點工作的支持和指導,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試點工作要深入學習十八大精神貫徹落實好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生態文明建設理念,大膽探索、務求實效、扎實推進,注重積累成功經驗,堅決杜絕概念炒作和搞形象工程。各試點省市要抓緊完善試點工作初步實施方案,并于12月31日前報送我委。
我委將與試點省市發展改革部門建立聯系機制,加強溝通、交流,定期對試點開展情況進行評估,指導試點省市開展相關國際合作,加強能力建設,做好引導服務。對于試點省市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將及時總結,并加以示范推廣。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2年12月5日
(3)關于開展第三批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
發改氣候[2017]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確保實現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我委分別于2010年和2012年組織開展了兩批低碳省區和城市試點。各試點省市認真落實試點工作要求,在推動低碳發展方面取得積極成效。按照“十三五”規劃《綱要》、《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和《“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要求,為了擴大國家低碳城市試點范圍,鼓勵更多的城市探索和總結低碳發展經驗,我委組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開展了第三批低碳城市試點的組織推薦和專家點評。經統籌考慮各申報地區的試點實施方案、工作基礎、示范性和試點布局的代表性等因素,確定在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等45個城市(區、縣)(名單附后)開展第三批低碳城市試點?,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綠色發展、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為目標,以實現碳排放峰值目標、控制碳排放總量、探索低碳發展模式、踐行低碳發展路徑為主線,以建立健全低碳發展制度、推進能源優化利用、打造低碳產業體系、推動城鄉低碳化建設和管理、加快低碳技術研發與應用、形成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為重點,探索低碳發展的模式創新、制度創新、技術創新和工程創新,強化基礎能力支撐,開展低碳試點的組織保障工作,引領和示范全國低碳發展。
二、具體任務
(一)明確目標和原則。結合本地區自然條件、資源稟賦和經濟基礎等方面情況,積極探索適合本地區的低碳綠色發展模式和發展路徑,加快建立以低碳為特征的工業、能源、建筑、交通等產業體系和低碳生活方式。
(二)編制低碳發展規劃。根據試點工作方案提出的碳排放峰值目標及試點建設目標,編制低碳發展規劃,并將低碳發展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和政府重點工作。發揮規劃的綜合引導作用,統籌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節能降耗、增加碳匯等工作,并將低碳發展理念融入城鎮化建設和管理中。
(三)建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考核制度。將減排任務分配到所轄行政區以及重點企業。制定本地區碳排放指標分解和考核辦法,對各考核責任主體的減排任務完成情況開展跟蹤評估和考核。
(四)積極探索創新經驗和做法。以先行先試為契機,體現試點的先進性,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制度創新,按照低碳理念規劃建設城市交通、能源、供排水、供熱、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制定出臺促進低碳發展的產業政策、財稅政策和技術推廣政策,為全國低碳發展發揮示范帶頭作用。
(五)提高低碳發展管理能力。完善低碳發展的組織機構,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編制本地區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的統計、監測與核算體系,加強低碳發展能力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
三、時間安排
2017年2月底前:啟動試點,修改完善試點方案,推進試點工作;
2017-2019年:試點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果,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2020年:逐步在全國范圍內推廣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
四、組織實施
(一)低碳試點工作涉及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等多個領域,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各試點地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發展改革部門要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推進試點工作的制度創新要與相關生態建設、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工作統籌協調,避免工作重復。
(二)試點工作要貫徹落實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大膽探索、務求實效、扎實推進,及時總結成功經驗,確保試點目標按時完成,堅決杜絕概念炒作和搞形象工程。
(三)試點地區應按照有關要求向我委定期報送年度進展情況。試點名單中,有條件批復的地區(附件中帶星號地區)要對照我委組織召開的專家點評會意見,進一步完善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并于2017年1月26日前報送我委。
(四)我委將與試點地區發展改革部門建立聯系機制,加強溝通、交流,定期對試點工作的進展和成效組織總結評估,指導試點地區開展相關國際合作,加強能力建設,做好引導服務,及時梳理試點在體制機制、低碳發展制度與政策措施實施方面的成功經驗和好的做法,并加以示范推廣。
聯系人:向慧劉峰 電話:010-68505560/5883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7年1月7日